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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北京10月14日電 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和人民銀行聯合出台住房公積金新政策,支持繳存職工購買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推進異地貸款業務。
  新政策主要包括,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可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發放率低於85%的設區城市,可適當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貸款額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實現住房公積金繳存異地互認和轉移接續。
  值得關註的是,三部門明確要求降低貸款中間費用,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性機構擔保等收費項目。 詳細報道刊6版◆
  (原標題:繳存異地互認轉接 推進異地貸款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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