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9月26日,在黃山市當地某論壇上,網友發帖舉報稱,該市交警支隊車管所有人多次公車私用,去附近某單位接送年輕女子。該網友留下了警車的車牌號,並上傳了多張該警車接送人的照片。
  照片上女子穿著不一,可知照片並非一天拍攝完成。9月26日晚,照片中的女子回應稱,自己是該警車駕駛人的女兒,9月上旬在車管所附近的市交通局上班,本來上下班自己開車,但因當時感冒,吃藥後害怕開車不安全,就打電話給父親,順路帶回家;9月15日已調離交通局,此後沒有再次乘坐父親駕駛的警車了。
  在回應中,女子也因公車私用造成的不良影響道歉,併為自己因偷懶不願乘坐公交車回家感到後悔。9月27日,黃山市交警支隊公開回應稱,針對涉嫌公車私用的警車,交警支隊正在進行調查核實,如情況屬實,將嚴肅處理,決不姑息。
  本報記者
(原標題:黃山交警支隊車管所警車接送年輕女子被舉報公車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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